罗湖区清秀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2015—2016学年)
罗湖区清秀幼儿园是区教育局直属的省级公办幼儿园,位于罗湖区乐园路38号。近年来,我园坚持树立“尊重、合作、创新、发展”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充满活力、乐于思考、主动活动、自主成长的优质儿童”为目标,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我园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现状,制定如下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我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的招生原则,以本居住区所在区域适龄儿童为主要招生对象。
二、【招生名额】
2015—2016学年招生3个小班,名额75人。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四、【录取原则】
幼儿园招生录取遵循在“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所在社区住户优先(购房户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的原则,根据本学年的学位情况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五、【招生流程】:
1.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不接受纸质报名登记)
家长可登陆我园网站(http://www.lhqxyey.com),点击“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24:00。家长根据可网上提示自行保存报名表,该报名表请自行打印将在验证时提交。
2.幼儿园审核幼儿网上报名信息,以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于5月12日——5月15日分批来园查验相关资料。家长根据短信提示时间,携幼儿本人及相关证件来园。
3.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以下材料需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按《罗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深圳户籍儿童
(1)全家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本社区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4)适龄儿童母亲计划生育服务证。
(5)独生子女证。
(6)儿童免疫证复印件(封面、封底及有记录的页面)
(7)儿童免疫证查验证明。
——非深圳户籍儿童
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
(1)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在深有效《居住证》,提交的居住证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儿童出生证。
(3)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4)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独生子女证。
(6)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7)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儿童免疫证复印件(封面、封底及有记录的页面)
(9)儿童免疫证查验证明。
4.公布新生录取名单时间:2015年5月26日——6月6日。
5.发放录取通知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六、【收费标准】:
我园各项收费均按上级规定严格执行,按市场监督局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保教费:1008/月/生;伙食费:350/月,其它项目收费见收费公示。
七、【招生小组委员会及咨询电话】
组长:郭琼
副组长:崔旭霞
成员: 沈文贻 姚玉珍
咨询电话:82227090 82288786
邮箱:luohuqingxiu@163.com
传 真:82288786
罗湖区清秀幼儿园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