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湖区清秀幼儿园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罗湖区清秀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学校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幼儿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诸方面全面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通过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合理利用幼儿园建设与事业发展的各项资源确保保教质量的提高,较好地实现预期的教育培养目标和服务队伍、服务家长的任务。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清秀幼儿园创于1984年,占地面积1491平方米。幼儿园现有10个教学班,2015年12月份实际在园幼儿人数341人,清秀幼儿园2014-2015学年度教职工事业编制数50人,2015年12月实际在职在编人数23人,临聘教师27人,退休人员18人,实有车辆共2台。 其人员经费均由财政局按预算差额拨款。
三、2015年执行情况
2015年我园实际总收入153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7.67万元,事业收入230.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万,其他收入0.50万元。
实际支出1425.76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773.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91万元;对人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0.0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92万元,。
本年度区政府通过了“区属工办幼儿园经费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在编人员经费的财政核拨数由原来的按在编人数的70%提高到90%;临聘人员经费以往全部自筹,从2015年起参照小学非常设岗位教师工资标准的90%核拨。此方案的通过,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区属幼儿园的经费问题,尤其是临聘人员的待遇方面,较原来有了较大的提高。
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局等部门批准,自2015年1月起,幼儿的伙食费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2015年1月1日后入学的新生,保教费用提高
四、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本单位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认真实行“区属工办幼儿园经费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合理分配、使用财政核拨经费,将提高临聘人员工资福利作为重点工作 ;
2.2015年区教育局核拨190.4万元给本园用于园舍修缮及教学设备购置。由于工期原因,2015年未能进行园舍修缮。现工程招标已经完成,计划将在2016年暑假进行施工;
3.2016年我园将进行幼儿园省级复评,我园将合理地对园舍及设备、用品进行更新,努力提高办学环境和教学水平,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省级复评。
4.作为市《指南》实验园,我们计划在本年度将提升整体人员专业素质作为发展重点,对师资培训的投入加大力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争取进入市学前教育排头兵的行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本单位总收入122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01万元,事业收入190.1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94.73万元;总支出1420.88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年,本单位预算支出1420.88万元,较上年增加625.73万元,增长78%;增长原因为2015年通过了“区属工办幼儿园经费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增加了财政核拨金额;其中:人员支出645.54万元;公用支出40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7万元;项目支出总计610.6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0。
2、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表》
表3:《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
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按项目分类)
表6:《“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7:《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