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医保给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给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们好!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377号),从2017-2018学年度开始,我市学生医疗保险缴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1、本市户籍在园在校学生。

2、本市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在册且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非户籍少年儿童。

3、在全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二、缴费形式及缴费标准:

1、在园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保二档,按学年一次性缴纳医保费,学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学校统一收集并存至学校对公账户内,社保局统一划扣。

2、今年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80元)*0.8%*12个月,即718.08元/人,其中财政补贴450元/人,学生实际缴费268.08元/人。

三、缴费情况查询:

学校将在9月、10月份上传学生资料,家长可于次月1号登陆社保局网站中“社保在线服务”中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中查询。扣款成功后,学校通知学生前往金融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社保卡,发卡银行名单及办卡流程以人社局公布为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

                    2017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