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清秀幼儿园 2018—2019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指导思想:
罗湖区清秀幼儿园是区教育局直属的省一级公办幼儿园。我园坚持“尊重、和谐、创新”的办园理念,努力为孩子的幸福和发展奠定基础。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我园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现状,参照我区小学招生办法,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原则:
我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的招生原则。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幼儿父母自有房产(住宅)优先,根据本学年的学位情况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三、招生年龄段及人数:
班别 | 年龄段 | 招生人数(人) | |
德弘园 | 荣悦园 | ||
小班 |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 75 | 50 |
中班 |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 10 | 0 |
大班 |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 10 | 0 |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1.报名申请。本园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不接受纸质报名登记)。家长可登陆幼儿园网站(http://www.lhqxyey.com),点击“网上报名”,进行学位申请。本次网上申请时间为2018年5月2日——5月20日,家长需根据网上提示自行保存报名表,该报名表请自行打印,将在验证时提交。
2.审核资料。幼儿园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在5月21日—6月1日期间,分批以短信方式通知初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来园核验资料。若报名信息登记不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
特别提示:一套住房只提供一户住户(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得重复使用。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3.录取新生。幼儿园根据资料核验情况,于6月4日——6月8日期间,以短信方式通知被录取的幼儿家长。
五、需提交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全家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儿童免疫证(所有有记录的页面均需复印);
4.儿童免疫证查验证明;
5.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房产证》(或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全家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儿童免疫证(所有有记录的页面均需复印);
4.儿童免疫证查验证明;
5.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6.父母在罗湖区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以2018年3月31日为计算日);
7.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六、收费标准:
我园各项收费均按上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保教费:1008/月/生,伙食费:350/月,其它项目收费见收费公示。
七、招生咨询电话:82227090 22729926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梁老师18923775293 赵老师18924658545
邮箱:luohuqingxiu@163.com
八、幼儿园地址:
清秀总园(德弘园):罗湖区文锦北路1060号
荣悦分园(荣悦园):罗湖区文锦中路2018号
深圳市罗湖区清秀幼儿园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