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罗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度我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阶段(9月22日—10月24日)
本学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每学年申报一次,学年初接受申报。
1. 本学年入园的新生,家长需认真阅读我园下发的《2014-2015学年在园
儿童学籍信息采集及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指引》后,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各项基础信息,并提交申请。
2. 上一学年已领取补贴的在园儿童需再次提交申请,其中转园儿童需完成
转出、转入操作后再提交申请;上一学年因故未通过申报资格核验的在园儿童,本学年需在网上补充相关基础信息,再次提交申请。
二、信息确认阶段(10月22日—10月27日)
幼儿园将网上生成的《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登记表》统一打印后通知儿童家长来园签字确认,幼儿园统一归档。
三、申报资料核验阶段(10月27日—11月7日)
本学年继续通过市社工委“织网工程”系统核验在园儿童及家长身份、家长社保(含工商营业执照)、家庭住房(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及家长计生信息。
四、经费申请阶段(12月)
区教育局将全区幼儿园中符合补贴资格的儿童人数汇总后,核算补贴经费数额,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经费。
五、经费申请与发放(2015年3月-4月)
财政部门拨付补贴经费后,区教育部门将采用按学年发放的方式将补贴经费拨付至幼儿园财政专户。补贴经费下达后,我园按规定分类使用: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将补贴经费发放给家长,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元(每学期650元);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2】599号)的规定;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教玩具。
六、关于“居住信息”中“其它”类型的审核
非深户幼儿家长,在房产信息中选“其它”类型的,包括单位宿舍、军产房、合作建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等,参照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项,家长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4日前送到幼儿园,幼儿园把收集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上交到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核审。
七、申报登陆方式:
有两种登录方式:
一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直接输入网址:http://ertong.sz.edu.cn/,打开“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登录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选择“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网址如下:
罗湖区教育局:http://www.luohuedu.net或直接输入网址: http://ertong.sz.edu.cn/,进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八、咨询电话:82227090
清秀幼儿园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