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其它类住房提供的证明材料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30日

住房类型

证明材料

1. 单位宿舍

1.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或由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2.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实际住房证明材料。

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实际住房证明材料。

2. 军产房

1.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附付款凭证)。

2.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 合作建房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该房屋的51%以上产权。

2.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3.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4. 自建房

1.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2.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5. 集资房

1.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

2.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6. 祖辈房

1.提供适龄儿童与祖辈之间的关系证明(户口本上须体现出来)。

2.提供自有商品房证明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3.其它类住房的参照以上五种住房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