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秀幼儿园家长带药来园须知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9日
各位家长:
您们好!
我园是罗湖区首批健康示范幼儿园。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保证他们在幼儿园期间能够按时、按量、安全服药,请各位幼儿家长仔细阅读并做好配合工作:
1、凡需服用药物的孩子必须要有医院病历和医生开出的医嘱(根据医药相关管理规定与目前托幼机构卫生设施配置现状,托幼机构暂无自行私自采购与服用处方药品的权限),无病历医嘱的幼儿,幼儿园将不接收喂药。
2、请您将药品包装完好,放入保健室喂药的班级专用抽屉内,并在《幼儿带药服药登记表》上登记。登记时,请您用正楷字认真填写清楚“日期”、“孩子的班级姓名”、“每种药物的名称”、“每次服药量”、“服药时间”,同时,还须签上家长您的姓名,如未在家长签字栏内签字的,保健医生将不予喂药。
3、带到园内喂服的药量,必须为当日服用的剂量;如不按要求带药来园, 园医有权拒绝喂药;当天未服用完的水剂药物,家长在下午来园接孩子放学时候带走。
4、按照上级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药粉、中药、汤水等不明成分的药物或者保健品一律不予喂服。
5、请您一定不要将药品放在孩子书包内,以免发生意外。
敬请各位家长加强安全用药及健康育儿知识,严格执行“幼儿园家长带药来园须知”,与幼儿园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罗湖区清秀幼儿园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