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秀幼儿园家长带药来园须知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9日


各位家长:

您们好!

我园是罗湖区首批健康示范幼儿园。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保证他们在幼儿园期间能够按时、按量、安全服药,请各位幼儿家长仔细阅读并做好配合工作:

1、凡需服用药物的孩子必须要有医院病历和医生开出的医嘱(根据医药相关管理规定与目前托幼机构卫生设施配置现状,托幼机构暂无自行私自采购与服用处方药品的权限),无病历医嘱的幼儿,幼儿园将不接收喂药。

2、请您将药品包装完好,放入保健室喂药的班级专用抽屉内,并在《幼儿带药服药登记表》上登记。登记时,请您用正楷字认真填写清楚日期孩子的班级姓名每种药物的名称每次服药量服药时间,同时,还须签上家长您的姓名,如未在家长签字栏内签字的,保健医生将不予喂药。 

 3、带到园内喂服的药量,必须为当日服用的剂量;如不按要求带药来园, 园医有权拒绝喂药;当天未服用完的水剂药物,家长在下午来园接孩子放学时候带走。 

 4按照上级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药粉、中药、汤水等不明成分的药物或者保健品一律不予喂服。

5、请您一定不要将药品放在孩子书包内,以免发生意外。

敬请各位家长加强安全用药及健康育儿知识,严格执行“幼儿园家长带药来园须知”,与幼儿园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罗湖区清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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